Sunday, September 7, 2014

2014-09-07 補記「子懿穿襪子」

我是冗員... 說: 子懿超乖的
我是冗員... 說: 早上送她去學校
我是冗員... 說: 又是自己慢慢的走上去跟我說88
我是冗員... 說: 不哭也不鬧
Kung-Juin 說: 嗯
我是冗員... 說: 他很可愛
Kung-Juin 說: 不只可愛
我是冗員... 說: 還穿兩支不衣樣的襪子
我是冗員... 說: 我叫他找襪子
我是冗員... 說: 他找來我把兩支不衣樣的套在一起
我是冗員... 說: 他翻開
Kung-Juin 說: 你可有看見她自己走上去這個動作裡面的自信、成熟、自我保護。
我是冗員... 說: 我問他要穿嗎
我是冗員... 說: 他說要
我是冗員... 說: 今天就是一之白一之黃的這樣穿去
Kung-Juin 說: 嗯
我是冗員... 說: 他也很OK
Kung-Juin 說: 她在嘗試。
Kung-Juin 說: 孩子沒有偏見
我是冗員... 說: 還非常高興
Kung-Juin 說: 襪子要穿一樣的是成人的偏見。
Kung-Juin 說: 哪一天也許你也該試試看穿不一樣的。
Kung-Juin 說: 他沒有恐懼
Kung-Juin 說: 恐懼別人的嘲笑,而只是單純地想看看這樣變化的效果。
Kung-Juin 說: 享受每天襪子都是一樣的款式這樣的常規的例外。
Kung-Juin 說: 這是超出熟知界線的探索。
Kung-Juin 說: 少有成人膽敢如此。
Kung-Juin 說: 成人恐懼太多。
Kung-Juin 說: 早已失去發展自我、擴張自我的樂趣。
我是冗員... 說: 恩
我是冗員... 說: 而且它的襪子會非常的明顯的露出來
我是冗員... 說: 讓大家看到
Kung-Juin 說: 但是身為有機體,一個人不論是成人或是幼兒,都有發展、擴張自我的動力,這樣的動力深植在有機體裡面。
我是冗員... 說: 因為它是川昨天那條褲子
Kung-Juin 說: 成人因為恐懼,所以嚴重地禁止自己身為有機體的衝動,因此也活的不快樂,變成了扭曲生病的人。
Kung-Juin 說: 發展、擴張自我的動力,或說發展、擴張自我的願望、潛能,是存在在每個有機體裡面的。有機體是指有生命的東西。像是馬鈴薯、兔子、細菌,也包括人。
我是冗員... 說: 吃飯
Kung-Juin 說: 應該很少看見有心理疾病的兔子吧!
Kung-Juin 說: 雖然我沒有證據,不過我相信如此。
Kung-Juin 說: 我不是說我們要滿足我們每個所有的衝動我們才會心理健康。我絕對沒有這樣說。
Kung-Juin 說: 身為人,人無可救藥地需要別人的贊同與喜愛。這需要與想穿不同襪子的需要,都是人的真實的需要。
Kung-Juin 說: 人,在好的環境之下,可以辨認出自己兩種需要的衝突,然後做一個他當下最好的選擇。
Kung-Juin 說: 孩子因為年幼,仍然以自我為中心,無法認識到,也還不了解,人類社會對於人類成員的種種限制與要求,所以他們會毫不遲疑地選擇穿不同形式的襪子,因為另外一部分「會被別人嘲笑」的恐懼(不被人喜愛接納的恐懼)還沒有被意識到。
Kung-Juin 說: 成人卻相反。成人非常意識到這人類社會對於他自己的種種要求,而直接要求自己不得有違反常規的行為,試需要禁止自己的情況而定,這限制自己的要求有的時候會在內部造成相當大的矛盾衝擊,人甚至需要不斷用某種理智或說法說服自己,或需要朋友不斷勸說,然強化自己禁止自己做社會不喜歡的動作的動力。
Kung-Juin 說: 就生病了,就不快樂了。
Kung-Juin 說: 同時這也證明,人類需要被別的人類接納喜愛的需求,是多麼的大!即便是扭曲了自己,讓自己不快樂了,也還是要得到別人的接納與喜愛。
Kung-Juin 說: 所以,真的可以不需要擔心孩子會變成反社會的人。
Kung-Juin 說: 除非在非常惡劣的環境之下,人那個無可救藥的需要被別人接納喜愛的需求,會是他此生最有力的幫助他不成違反社會的人的力量。

Friday, September 5, 2014

2014-09-05 補記奕辰二年級時與人打架被罰寫

今天三月十八日週一,中午我到雙峰國小接奕辰。我到了二年乙班門口,沒看見歐陽老師。教室後面辦公桌前與教室前面黑板前,坐著及站著兩個女人。我不知道她們是誰。後來知道了這一週歐陽老師都請假住院,坐在辦公桌後面那個是代課老師張老師,站在講台前的是課後班老師吳宗玲。我跟張老師表明我要來接奕辰,張老師便去通知奕辰。當我站在門口等時,吳老師過來與我說話。她告訴我,奕辰剛剛跟守原打架,奕辰被她罰寫「我以後不會用打架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」五十遍。 奕辰與人打架? 我很確定當我聽到這消息的時候,驚訝之中竟然帶著高興。那高興是在於,我認為奕辰一向比較隱忍,沒想到她也會跟人家起衝突!而且還是打架!這好像顯示,奕辰會捍衛自己。不過我還是蠻驚訝的,雖然這驚訝並沒有很大。沒有很大的原因在於,在我心裡頭,對任何一個人,都有那麼一點保留。就是我隨時準備面對著一件事情:我並不完全了解這個人,這個人有可能做出非常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。這也包括奕辰在內。 現在回憶起來,吳老師說,奕辰要追祺翔,守原要保護祺翔,奕辰就和守原打起來,引發接下來其他孩子也加入打架的行列。現在這些打架的孩子都被她罰寫「我以後不會用打架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」五十遍。這個吳老師接下來跟我解釋:「一定要讓孩子記得,打架是不好的方式,要解決問題應該要用好的方式,所以要罰寫。」在她跟我說這所有的話的過程中,前後有兩個男生分別在我們身旁。第一個孩子似乎只是從我們旁邊走過,吳老師跟他說,不能走,得回座位。過了一兩分鐘,又有另外一個孩子要從教室出來,好像要去拿什麼東西似的。吳老師跟他說,現在不能拿,必須回座位。這個吳老師跟這兩個孩子說話的時候,眼神裡和語調中明顯有威權,我看得很清楚。這不是一個好老師,我幾乎就此認定。她跟孩子之間,沒有了解,沒有商量,沒有說明,只有命令。 等了一會,奕辰背上書包走過來了。我的心情基本上仍維持著原來來接她時的心情。那心情是愉悅的、想要好好疼愛她的。我依舊帶著這樣的心情,張開雙臂等著給她一個抱抱。我抱了她,親了她一下,手環在她肩膀上,就往停車場走去。邊走我邊問她,那現在罰寫了幾遍了,她說四遍,但是有些字已經寫完了。(她是先把我我我我...都寫完,然後再寫以以以以...) 在回地震中心的路上,我忘了是怎麼開始的,不過奕辰跟我描述了一下事件經過。她說,她要跟祺翔說話,祺翔就跑,她覺得祺翔在跟她玩,她也想跟祺翔玩,但她也想要跟祺翔說話,要說的是跟他們兩人今天是值日生有關的話。然後,守原就出現了,守原很大聲地制止奕辰,面對奕辰,雙手抓住她的兩支上臂。守原力氣很大,奕辰掙脫不了,上臂也痛了起來。她就想抵抗,但也沒辦法。上臂被抓住,就算想打守原也沒辦法打。奕辰就揮動雙手,然後,只能算是,拍到守原的身體。這時候,XX過來,要守原放了奕辰,然後XX就和守原打起來了。過了一陣子,廣祥也跟守原打起來了。廣祥到底是為了什麼牽扯進來,奕辰毫無概念。 她在說明這過程的時候,我坐在駕駛座上沒法回頭看,但好像有聽到她一點哽咽的聲音,不過並沒有哭出來。 我沉默,原因是我仍沒想好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,奕辰這麼快就跟我說事情發生的經過,不是我預料中的。我原本的打算是,下午看看能不能有一個時間,再來好好談。至於怎麼談,我現在還沒想法。也許是因為這樣的關係,她雖然說完了事件過程,不過我並不能說已經清楚所謂的打架事件的來龍去脈和足夠細節。 沉默中,我再次感覺到我對「以罰寫作為懲罰」無法接受,覺得這真是完全沒有做到教育。同時,我也意識到我不曾一秒地感受到來自老師命令的壓力,這我從小到大都清楚的壓力。這個壓力,的確相當地阻礙我,使我無法全心地去感受我對「以罰寫作為懲罰」的反感。不過,意識到這個干擾作用後,心裡突然跑出來一個想法:「一定要寫嗎?我們來試試看不要寫吧!不要再投降了。」「我不想給孩子我的怯懦這個榜樣。」「我應該做對的事情,即便這需要勇氣。尤其在孩子面前。」 所以我就問奕辰:「妳想要寫這個罰寫的功課嗎?」 奕辰:「不想。」 我:「那我可以讓妳不要寫,我可以在聯絡簿上跟老師說,是我不讓妳寫的。」 我其實還有擔心。所以我補充:「妳覺得罰寫有什麼功效?妳這次被罰寫過後,下次又想打架時,妳會怎樣?」 奕辰:「我會記得說,打架不是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。」然後她停了一下後說,「我可能會看看,若是老師或是其他同學在附近的話,我會請他們幫忙。」 哈!完全淪陷。 我說:「真的嗎?妳現在可不可以回想一下剛剛妳打守原的時候,那時候的感覺?那個手臂被他抓住的時候的感覺?」 奕辰停了一會。然後說:「我下次還是會想打他。」 我其實還有擔心。所以我補充:「我覺得罰寫真的是很糟的教小孩的方法。妳覺得罰寫有用嗎?小孩被罰寫過後,會在下次又想打架時,能控制的住,能想得起來說『打架不是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,有更好的方式』,而不打了嗎?」 奕辰:「不會。」 我真的覺得親子教養書、大眾心理學,真的把人搞的很沒大腦,很沒基本思考能力。只要隨便提出一個說法或邏輯,說明孩子為什麼有這樣或那樣的反應,讀者就覺得「這真是一個洞見!孩子的確是如此的!我之前都不知道!專家果然厲害!...」譬如,孩子不肯合作好好吃飯,那是因為他不知道被期望要吃到什麼時候。這時候大人該做的事情就是,明確地跟他說,可以吃多久,若是沒吃完會有怎樣的懲罰,而且懲罰部分一定要說到做到。這個藥方,背後有同一個醫師專家開的為什麼要吃這個藥方的理由,大部分父母一看到,就覺得孩子應該這樣帶,而且是很信服地這樣帶。若是執行下去,而效果不好,他們也不太會直接懷疑這個醫師專家。而會去網路上、同事間、朋友裡,找另一個專家醫師。這世界真是奇怪地令人驚異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以下是就此事件,我當天晚上在聯絡簿上寫給張老師的親師溝通: 張老師: 吳老師今天罰奕辰寫「我以後不會用打架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」五十遍。奕辰明日無法繳交,因為我不讓她寫。原因在於: 一、責罰,除非是直接導源於那個不良行為的後果(譬如她打人而導致被打的人與旁人不喜歡或厭惡她),否則,無法使人真正地學會不要再做那個不良行為。罰寫或罰站等這種非直接後果的懲罰,只會讓人學會陽奉陰違鑽漏洞,或導致人性真正的死亡,無法發展出真正的來自內在的人的意志與選擇的力量,以棄絕此不良行為。 二、奕辰當時雙臂被守原緊緊抓住。她雖然想打守原,但實際情況卻讓她只能揮手輕微地碰到守原。奕辰說到這點,先是委屈地哭,繼而生出憤怒。她覺得她沒有打守原,吳老師誤會她了。吳老師並沒有和奕辰核對奕辰有無打守原,以及如何打守原這部份。 以上是我不讓她罰寫的原因。 雖然奕辰沒有真正打到守原,但我還是跟她談了她想打守原這個部份。我們也談了「人到底可不可以打人」、「什麼樣的情況下,人是可以打人的」,以及其他相關話題。她在學校從一年級到現在,有些委屈,不知如何處理。今天有了打守原的念頭,與此有關。這個部份,我會慢慢陪她。 奕辰爸